评分因素
评分点
一、报价部分评分标准(35分)
报价部分(35分)
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说明
分值分配
当投标人小于等于5家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基准值;当投标人
大于5家小于等于10家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后的算
术平均值为基准值;当投标人大于10家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2个最高,
2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值;;在报价范围内,与评标基准价相等,得基本分50
35
分。投标报价比评标基准值每增加1,基本分05分;投标报价比评标基准值每减少1,
基本分03分;如果是减分,最多减10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二、商务部分评分标准(25分)
业绩
投标企业提供2015年1月1日至今指挥中心类工程项目业绩,金额1000万元,每提供
4分
1个得2分,最多得4分(业绩需提供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及项目合同原件)。
1、投标企业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缺项不得分、提供证书原
企业证书
件。
4分
2、投标企业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市级及以上工商部门或人
商务部分(25分)
民政府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证书、AAA级信用企业证书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提供证书
原件。
1、投标企业同时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
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证书的得3分;
资质证书缺项不得分。
9分
2、投标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壹级、建筑智能化系统
设计专项甲级、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贰级以上资质、中国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等
f级证书智能化设备维修安装专业承包I级、CMMI软件企业产品开始成熟度3级以上、IT
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6分;提
供证书原件,不提供不得分。
1、投标企业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建造师证书、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得2
分,缺项不得分。
2、投标企业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管理人员高级项目经理
证书、高级工程职称证书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
人员配备
6分
3、投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技术人员:具有IT信息技术服务项目经理证书的
得1分,具有IT(信息技术)服务工程师认证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以上人员证书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