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员工建立
劳动关系并签定劳动合同。同时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生效。分公司人力资源部或分支机构行政人事部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员工花名册和员工档案及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并将员工信息输入
f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备查。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公司不得扣押员工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员工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员工收取财物及押金。第八条劳动合同分为3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5年固定期
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第九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公司与员工约定合同终止
时间的劳动合同。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首次签订劳动合同应当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新进公司人员首次与公司签定的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某些管理或专业技术人才,经分公司总经理室批准,可适当延长劳动合同期限或不实行试用期。(二)首次劳动合同期满,经公司对员工进行期满考核,公司同意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并且员工也同意续订的,续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为5年,不得约定试用期,特殊情况经分公司总经理室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劳动合同期限或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十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公司与员工约定无确定
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只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员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员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f(一)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员工没有本实施细则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四)款和第(五)款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第十一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公
司与员工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由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并在劳动合同
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人事管理部门与员工各执一份。第十三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公司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员工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