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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
省
各市大气达标规划编制大纲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山东省环境规划院二一一年一月
f一、现状评估一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估评估区域和城市的大气环境现状,建立大气污染物排放与环境质量之间的响应关系,识别区域关键性大气环境问题,区域性主要污染因子和污染特征。各市应立即组织开展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工作,摸清“十一五”期间空气环境质量现状,绘制空气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图。对原省控74个空气监测点位数据和调整后144个空气监测点位数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逐日分析。原省控74个空气监测点位评价时段为2006年至2010年,调整后144个空气监测点位数据评价时段为2008年至2010年。评价因子定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PM10、酸雨和臭氧等5项,济南、青岛两市评价因子应增加PM25。臭氧以国标小时二级标准进行评价,PM25参考WHO第一阶段值年均值(10μgm3)进行评价。各市须于2011年2月18日前,将评价结果报省厅污控处。二大气污染排放现状评估及污染物源分析基于污染普查更新数据,结合已有研究成果,分行业、分城市开展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等排放评价工作,包括排放总量、火电排放量、工业排放量、交通排放量、生活排放量等;分析火电、钢铁、有色、石化、水泥、交通等重点行业主要污染因子排放量及所占比
f重,评价单位产品单位产值的排放绩效;分析单位面积、单位人口主要污染因子排放强度。评价时段为2007年以来的变化情况,数据来源为污染源普查数据及其他相关成果。各市应筹集专项经费依托有关技术单位开展污染物来源解析工作(技术方法另行下发),找出影响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关键因素。各市须于2011年2月28日前,将大气污染排放现状评价结果报省厅污控处。同时,各市应结合“十一五”期间空气环境质量分析、污染物来源解析工作和国内外先进技术,提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扬尘、可吸入颗粒物(PM25)VOCs、、臭氧等方面污染控制的具体举措,并于2011年2月28日前报送省厅污控处。VOCs现状排放量及新增量预测方法详见附件2。三区域大气污染传输影响评估省级将利用CMAQ模型进行大气环境质量模拟,基于2009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污染源普查更新数据,结合VOCs等其他污染物已有的调查或研究成果,分析重点区域PM25和03,浓度的空间分布特征,评价城市间主要污染因子相互传输关系给出传递矩阵,分析重点行业对地面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识别重点控制单元和重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