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检查
【篇一: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试行)制定目的:规范制度的监督、检查工作,提高制度执行力适用范围:各部门、各分厂责任部门:企划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工作,形成制度执行的有效反馈机制,提高制度执行力,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坚持:“系统监督、关注执行、有效反馈、及时修正”的原则,并注重对实际执行文件记录的检查,以求制度的持续有效改善。第三条制度监督、检查工作的职责范围分工为:企划部统筹安排制度的监督、检查工作,各职能归口部门负责对本部门起草和职责范围内的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第四条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工作分以下两种方式:1、专项检查。根据企业实际需要,由企划部组织各相关部门对现行制度进行突出重点的检查;2、日常检查。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规章制度监督、检查机构:组长:公司主管领导副组长:企划部部长成员:其它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处第六条副组长职责:1、负责召集各相关部门进行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工作;2、负责组织本部门进行全局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3、负责对各相关部门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检查;4、组织各相关部门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工作;5、负责编写制度体系运行情况报告。第七条成员职责:1、负责本部门起草和归口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工作;2、负责收集各归口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反馈意见;
f3、对归口规章制度的适用性做出评价,并送交企划部;4、对归口规章制度进行修订。第八条监督部门职责:1、负责对涉及纪律监查方面内容进行不定期检查;2、协助企划部对相关职能部门制度的监督、检查工作进行监查;3、其它职责同组织成员职责。第三章程序第九条制度不能满足企业实际要求的主要原因:1、因组织机构变更或职能调整,原有制度内容不能适应实际工作要求的;2、业务流程或工作模式优化改变,原有制度规定的内容不能指导实际工作的;3、公司管理理念及工作重点转变,原有制度规定的内容不能满足其管理要求的;4、各种突发、意外事件的出现,原有制度规定的内容涵盖不全面的。第十条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的主要方法:1、观察法:现场查看制度执行人员是否遵从制度规定的内容;2、查阅资料法:查阅其制度要求的各种资料、表单;3、询问法:对制度规定的内容向相关人员提问,以检验制度宣传力度;4、抽样法:检查一定数量的样本点,以检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