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行政管理中心
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范离职流程,保证离职过程的有效性和合理性,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行政管理中心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主动辞职
第二章员工离辞职程序
1、凡试用期间主动辞职的员工,需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递交辞职报告,得到行政人事部批
准后,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2、转正员工辞职需提前一个月,如有特殊原因,需得到人事部的批准,最少也需提前10
天递交辞职报告,得到批准后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第四条公司辞退员工
员工在试用期间表现不合格,或者随着公司不断的发展,员工的能力已不能满足岗位的需求
或其他原因达不到公司要求的,公司有权劝退该员工,对于将被辞退的员工,公司根据其在
公司工作时间的长短,提前17天通知,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对于转正后被辞退的员工,
公司将酌情给予一定的补偿。
第五条公司开除员工
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违法乱纪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将给予开除,但必须按规定办理
离职手续。
第六条自动离职
1、对于已经提出辞职,但没有得到批准而离开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2、提出辞职,已经得到批准但没规定办妥离职手续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3、无故旷工7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4、公司不接受任何电话、同事或者亲友转达的辞职申请,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5、凡自动离职者,扣发未领的所有工资及有关提成和奖金、福利;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将追究其责任,必要时提请国家专政机关处理。
第三章辞职申请的提出
f第七条员工申请辞职,须提交辞职报告、填写《离职审批表》并签订《劳动合同解除书》,提前通知公司,经公司同意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否则,每提前1天离职,均需在工资中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第八条辞职申请的审批1)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级需与员工进行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2)经沟通无效,由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级将员工辞职申请初步审批后,报行政人事部审核。3)行政人事部有责任与辞职员工进行沟通,沟通无效后,由行政人事部依据《离职审批表》报批。4)《离职审批表》、《劳动合同解除书》经最终批准后,由行政人事部保存,并告知该辞职员工的直属主管批准结果。由其直属主管根据批准结果安排工作交接事项,并安排该员工于离职日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第四章离职谈话第九条员工离职时,该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级需与离职人进行谈话。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谈话完成下列内容:1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