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校学生继续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确认的通知
各学院:为便于我校在校就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利用暑假回家顺利申请20122013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根据规定,学生应在国家开发银行或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下载并填写相关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到所在学院和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1、办理时间:201262620127102、学生填写相关表格后先到所在学院进行审查盖章确认后,交学院学生资助负责人,学院统一收齐后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盖章确认后交学院返还给学生。3、放假期间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不办理相关确认手续,请各学院通知需要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在校学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尽快办理。附件:(外省的申请审批表以当地要求填报的表格为准)1、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2、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外省参考)
西北工业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2年6月26日
f附件1
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学生姓名录取学校报到时间年月学历性别民族院系学制家庭主要成员情况称谓父亲母亲其他监护人学生困难程度年学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简要说明:◎特困◎一般困难年住宿费学生思想品德◎优秀◎良好◎一般◎差年最低生活费姓名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地址邮编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月均收入元元元身份证号码专业年政治面貌照片
申请人(签字):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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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认为上述属实,自愿履行作证义务。见证人一(签字):见证人乡镇或电话:见证人二(签字):电话:经资格初审,同意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院(系部)意见单位名称(盖章):电话:年月日学校资助中心意见年月日年月日街道民政部门意见
经核实学生及直系亲属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实地走访调查,该生基本信息和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属实,拟同意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单位名称(盖章):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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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资格初审,同意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经办人(签章):电话: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县级资助中心意见
经资格审查,同意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经办人(签章):电话: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
说明:1.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要求字迹清晰,内容完整,言简意赅;2.见证人应全面了解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过程,并在必要时予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