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立即开除出厂,并
扣发当月工资。
(二)劳动纪律
f1、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有事必须向本部门负责人请假。
迟到、早退每次罚款20元。
2、需提前上班的,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前上岗,下班须有人接班方可离开,接班要提前15分钟进
入车间,做好接班准备。
3、新工人工作由生产部统一安排管理,不服从工作安排(包括因生产需要的加班,安排临时性
工作等)和违反劳动纪律,经车间和有关部门教育无效者,生产部有权停止其工作,并责成其写
出书面检查后,再行安排工作,若态度恶劣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
4、生产线工人,未经上级主管的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本职岗位,工作时间不准私人会客,不能
以任何借口怠慢工作,非工作所需,厂区谢绝探访。
f5、由于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的,视情况赔偿经济损失,
并扣发当月工资,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6、员工有权自动辞职,但必须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陈述理由,经主管部门批准,办理完
工作移交,经行政办审核后办好离职手续方可离开公司。无论何种原因离开公司,在离开时必须
交回工作证及所借公司物品(办公用品、劳保用品、五金工具、学习资料等)。应发的工资原则
上先扣除应扣款,所剩余工资待下月发工资时统一领取。离职手续未办完离开公司,将扣除所有
工资。
北京分公司行政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京乐饮怀字2001005号版本A
f修改日期
标厂规厂纪
题
页码共3页
第2页
编
编制
审核
批
制
准
行政部
200186
200246
200251
部
日期
日期
日
门
期
7、员工请病假、事假必须提前办理手续,报生产部批准,未经批准不上班者作旷工处理。
8、早退者每分钟罚款05元。一个月内早退三次者,按自动辞职处理。旷工者每天罚款40元。
连续三天旷工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天者,立即开除并扣发当月工资。
(三)文明生产管理
f1、凡公司员工进厂要衣冠整洁、规范,上班一律要穿工作服,上班必须佩带工作证,不允许赤
脚、光膀和穿背心、拖鞋,严禁酒后上岗,违者每次罚款520元。
2、上班时间力求安静,不准高声喧哗、起哄、争执、斗殴或串岗闲谈,更不准睡觉、吃东西,
不准在厂内吸烟,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3、遵守饭堂管理制度,员工只可在饭堂就餐,不准将餐具、食物拿到车间里,违者罚款20元。
4、工作时不准佩戴项链、饰物等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5、在公司内要做到举止文明、衣冠整洁、坐立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