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依靠学生平时的课内外学习和个人努力,学校和教师不要为了准备参加竞赛而临时突击,不要组织“集训队”或搞“题海战术”,以免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和身体健康。学生在物理竞赛中的成绩只反映学生个人在这次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水平,不应当以此来衡量和评价学校的工作和教师的教学水平。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五条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由中国物理学会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竞赛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国竞赛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和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和副主任由中国物理学会常务理事会委任。委员的产生办法如下:1.参加竞赛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推选委员1人;2.承办本届和下届决赛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推选委员3人。3.由中国物理学会根据需要聘请若干人任特邀委员。在全国竞赛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主任和副主任组成常务委员会,行使全国竞赛委员会职权。第六条在全国竞赛委员会领导下,设立命题小组、组织委员会和竞赛办公室等工作机构。命题小组成员由全国竞赛委员会聘请专家和高等院校教师担任。
f组织委员会由承办决赛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理学会与有关方面协商组成,负责决赛期间各项活动的筹备与组织工作,组织委员会主任兼任本届全国竞赛委员会副主任。竞赛办公室是全国竞赛委员会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处理有关竞赛的日常事务。
第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理学会在地方科协领导下与各有关方面协商组成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以下简称地方竞赛委员会),负责组织和领导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竞赛的各项活动。地方竞赛委员会受全国竞赛委员会指导,但根据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具体情况,在决定有关预赛和复赛的各项工作安排时,可以有一定的灵活性。
第三章竞赛程序第八条凡报名参加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的学生均在地方竞赛委员会指定的地点参加预赛。预赛(笔试)由全国竞赛委员会统一命题和制定评分标准,各地方竞赛委员会组织赛场和评定成绩。竞赛时间为3小时。第九条预赛成绩优秀的学生可参加复赛。复赛的笔试题由全国竞委会统一命题和制定评分标准)满分为140分,笔试时间为3小时。复赛实验由地方竞赛委员会命题和评定成绩,满分为6分,实验时间为3小时。复赛实验的日期、地点和组织办法由各地方竞赛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参加复赛的人数不得少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决赛人数的5倍。第十条各地方竞赛委员会根据学生复赛的总成绩,择优准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