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二)二级机构1安全管理:组织落实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协调解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2质量管理:组织落实集团公司工程建设质量控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实施质量对标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建设质量的检查和监督;组织或按集团公司要求参与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重大活动。3进度管理:指导建设单位编制工程计划,汇总后按期上报集团公司;组织落实集团公司下达的各项工程计划,协调解决影响工程进展的各种问题;组织召开工程现场月度协调会,按照工程建设和现场要求组建工程协调指导工作组,指导建设单位做好工程建设工作;协调设备催交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外部配套工程(如电源送出、码头、天然气管道、铁路等)的同步建设和投运;负责向集团公司上报机组满负荷试运指标及试运期间存在的主要问题。4造价管理:督促项目做好执行概算编制工作,并组织内审;初审并上报需由集团公司批复的设计变更费用;初审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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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报需集团公司审批的合同重大问题,提出解决建议,并督促建设单位落实集团公司批复意见;初审并上报项目执行概算中风险储备金的使用申请。5设计管理:督促、指导建设单位做好设计优化工作。按照集团公司工程设计管理程序的有关规定,审批权限范围内的设计变更并上报需由集团公司批复的设计变更。6达标投产和创优管理:指导所辖项目的达标投产和创优、创一流工作,组织开展达标投产自检,参与或根据集团公司委托开展机组达标投产复检。(三)建设单位1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工程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策划工作;制订应急预案,并督促、组织演练;检查、督促承包商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措施;负责对承包商的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进行考核。2质量管理:负责成立由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参建各方领导组成的项目质量管理委员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检查各参建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开展质量对标活动;落实质量策划相关工作,按有关规定对重点部位、重点阶段进行检查验收;落实设备监造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及质量监督机构组织的工程建设质量检查和监督。3进度管理:落实电源送出、码头、天然气管道、铁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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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工程的建设,保证满足机组投产的需求;组织编制工程各项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上级单位下达的各项工程计划,定期填报工程各类统计台帐和工程信息;审查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