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60项目开发进度62资金运用情况介绍64融资期内项目销售进度及收益预测67增信措施73土地抵押担保74连带责任担保威海泰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76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集团实际控制人王建华76项目合规性分析76信托合法性76信托资金运用合规性77风险分析与对策77风险揭示77风险控制措施78公司标准要求79
II
f尽职调查报告
十二、十三、十四、调查结论及建议79信托相关文件80项目文件资料清单80
III
f尽职调查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国民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信托”拟推出《威海泰浩华居项目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或“本信托计划”,本着恪尽职守,诚实谨慎的原则,国民信托对此项目进行了尽职)调查。本信托计划的融资人为威海泰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浩地产”,受托人为国民信托。受托人将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将委托人交付的信托资金以受托人名义受让泰浩地产位于文登市开发区的泰浩华居三期、四期项目的全部资产之收益权(包括但不限于经营、管理以及处置项目资产所产生的收益),以获取投资收益并分配予受益人。融资人到期按约定的价格回购上述资产收益权,实现信托资金的退出。同时,融资人承诺,将委托人交付的信托资金全部用于支付泰浩华居三期、四期项目前期建设相关合作单位垫付的工程款,主要是泰浩集团垫付的工程款。泰浩地产以其持有的泰浩华居三期、四期的67451平方米的土地及其在建工程(已建设完工)为本次融资提供抵押担保,该抵押物评估价值为【23100】万元人民币,抵押率为【433】;泰浩地产的大股东威海泰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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