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基建3)1812014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输变电工程分包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电网公司基建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等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施工分包(以下简称分包)管理遵循“统一准入、全面管理、过程控制、严格考核、谁发包谁负责”的原则,对分包队伍的准入条件进行统一,全面全方位对分包管理进行动态过程管控,实行严格考核,确保落实发包单位的分包责任。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分包是指施工承包商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发包给其它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完成的活动。分包分为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
第四条劳务分包商需具有相应的劳务作业能力,不得再次分包。施工承包商对分包商的管理方式应与其分包形式一致。
第五条公司系统输变电工程和所属施工企业承接的工程禁止转包或违规分包,禁止无资质队伍采取资质借用、挂靠等手段参与分包;严禁施工承包商以包代管、以罚代管。
第六条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输变电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进行专业分包。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建设管理的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含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千伏出线工程)的分包管理,以
1
f及公司系统所属施工企业(以下简称施工企业)的分包管理,其它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八条国网基建部管理职责(一)归口管理公司分包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分包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二)负责对公司分包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三)统一发布合格分包商名录并动态调整;(四)负责分包管理工作的考核与评价,将施工企业分包管理能力作为施工队伍选择依据;(五)协调解决公司分包管理中的重大事宜。第九条国网交流部、国网直流部管理职责(一)负责对管理项目的分包管理工作组织检查,进行监督和指导,督促参建队伍落实公司分包管理制度;(二)对参建单位的分包管理工作进行考核与评价,并作为后续工程队伍选择依据;(三)对分包管理情况进行分析,并与公司有关部门共享。第十条省公司级单位(包括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和公司直属建设公司,下同)基建管理部门管理职责(一)归口建设管理的工程及施工企业的分包管理;(二)负责落实公司分包管理工作各项要求;(三)负责在工程招标文件中明确分包具体要求;
2
f(四)负责组织施工企业上报的分包商资格复审,配合公司发布合格分包商名录并定期调整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