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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f目

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
总则建设用地分类与适建范围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建筑间距与建筑退让红线控制建筑物的高度控制城市建筑景观控制市政工程设施控制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特别地区的补充规定附则
f第一章总则
11为强化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福建省实施城市规划法办法》《泉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泉州市古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12在泉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进行各项建设除应满足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各类专业技术规范要求外必须遵守本规定的要求13在泉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已经上报批准的按已批准的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执行未经上报批准的应执行本规定的要求建设用地总平面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文件编制应按照附录表一要求执行设计方案会审后应按会审纪要修改意见要求进行调整修改并上报调整方案经市城乡规划局审定下达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14本市规划范围的临时建设村镇建设和私有房屋修建按其它有关规定执行15本规定由泉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16本规定由泉州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具体解释工作
f第二章建设用地分类与适建范围
21本市建设用地分类执行《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国家标准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划分为10大类一居住用地R二公共设施用地C三工业用地M四仓储用地W五对外交通用地T六道路广场用地S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八绿地G九特殊用地D十水域和其它用地E22城市用地性质的确定必须与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相符合在符合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下允许对土地使用性质作适当的调整土地使用相容性按《表21土地使用相容性规定表》规定执行凡需要变更规划用地性质超出表中规定范围的须报市政府批准23根据泉州市现状按照《泉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将泉州市城市规划区划分为四类建设区以不同的控制指标进行规划建设管理具体划分如下A类建设控制区古城区即鲤城区东门环城河温陵路不含北段乌岸头以西南门水巷尾以北破腹沟以东北环城路以南的规划区域以及文物古迹的保护区B类建设控制区即新建市区其范围为《泉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中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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