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督办通知书。对重大工作、重要批示、主要任务按时限高质量完成的,或未按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由目标督查办公室按党工委会研究意见及时发出通报表扬或通报批评。
五、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其工作情况可用书面形式由党政办公室转呈。
保和街道社区书记、主任工作会制度
f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建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确保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特制定“社区书记(主任)工作会”制度。
一、会议时间社区书记、主任工作会原则每月召开一次(原则上为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三召开),如遇重大情况召开时间另行通知。二、参加范围(一)党工委班子成员。(二)各科长(副科长),各中心主任(副主任)。(三)社区书记、副书记,主任、副主任。三、社区书记、主任工作会议事范围及程序(一)社区书记(主任)汇报上月目标工作完成情况、街道党工委会议定事项、街道主要领导批示交办事项(含主要领导批示交办分管领导办理落实事项)的落实情况,并对未完成的目标工作和落实事项做出情况说明。(二)会议主持人和分管领导研究决定未完成目标工作、督办事项、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处理意见。(三)社区书记(主任)向会议主持人提交上月收集的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四)会议主持人和分管领导就社区提交的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并确定工作落实的相关责任科室和社区。(五)会议主持人和分管领导安排部署本月各社区的重
f点工作。三、街道目标督查办公室负责记录并编写上月目标督查
情况通报。四、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其工作情况可用书面形式由党政办公室转呈。
保和街道目标运行分析会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保和街道目标管理和督查工作,确保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和部署贯彻落实到位,特制定“目标运
f行分析会”制度。一、会议时间目标运行分析会原则每月召开一次(原则上为每月第四
周的星期三召开),如遇重大情况召开时间另行通知。二、参加范围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各科室科长(主任)、副科长(副
主任)。三、议事范围及程序(一)各科室科长汇报本月目标工作进展情况,并报告
未达目标进度的原因、建议及工作措施。(二)各科室科长汇报本月区委区政府目督办下达的各
项督办事项、区委领导批示交办事项、街道党工委会议定事项、街道主要领导批示交办事项(含主要领导批示交办分管领导办理落实事项)的落实情况,并报告未达目标进度的原因、建议及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