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能够满足当前居民在不减少后代资源容量的情况下的需要。宜居城市内部的社会和物质元素必须协调一致,共同为福利、社区和社区中人的进步作出贡献。批注1批注1专家观点:点出“宜居城市”应当符合哪些要求。22005年1月,国务院在批复《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时首次在文件中出现“宜居城市”的概念。批注22005年7月,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曾培炎同志在全国城市规划工作会议上要求“把宜居城市作为城市规划的重要内容”。批注2“宜居城市”的概念首次被官方提及。此后,“宜居城市”成为中国新的城市理想。景观设计专家、北京大学教授俞孔坚认为,宜居城市是适合人们居住的城市,“居”不仅有“居住”的意思,还有“生活”的意思。因此,必须具备两大条件:一是自然条件,这个城市要有新鲜的空气、洁净的水、安全的步行空间以及人们生活所需的充足的设施二是人文条
f件,宜居城市应是人性化的城市、平民化的城市、充满人情味和文化的城市,让人有一种归属感,觉得自己就是这个城市的主人,这个城市就是自己的家。批注3批注3专家观点:“宜居城市”应当符合自然和人文两个方面的条件。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叶立梅说:“宜居城市是以人为本的城市,建设宜居城市不仅是一个设施建设问题,还是一个如何协调兼顾不同群体利益和需求的公共政策的制定问题。通过投资建设和调整资源配置,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使城市能够适宜不同群体居住,使城市更加和谐。因此,批注4专家观点:“宜居城市”要有充分的就业机会、舒适的居住环境,以人为本并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一个宜居城市要有充分的就业机会、舒适的居住环境,要以人为本,并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批注4中国科学院张文忠研究员认为,“宜居城市”是居民对城市的一种心理感受,这种感受与居民的个人属性,即年龄、性别、职业、收入和教育程度等密切相关。因此,对“宜居城市”的评价和宜居建设的重点要充分考虑居民的评价,而不能单纯出自政府的主观意愿。批注5批注5专家观点:对“宜居城市”的评价和建设重点要充分考虑居民的建议,不能单纯出自政府的主管意愿。32007年5月30日,《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标准》下称《标准》通过建设部的验收并正式发布。《标准》中宜居城市的评价标准主要包括六大方面:社会文明度、经济富裕度、环境优美度、资源承载度、生活便宜度、公共安全度。根据得分情况,宜居城市将分为三类:宜居城市、较宜居城市、宜居预警城市。《标准》出台之后,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