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现场签证管理流程
不同意不同意不同意
施工单位提出现场签同意证要求,报监理、业主审核同意
同意
项目部专业工程师会同意同成本部、监理现场增减量核量签认
同意
同意项目部经理签字确认
同意
不同意
不同意
成本部相关专业造价工程师审核
同意
公司主管领导审核
同意
总经理审批
成本部存档为工程结算依据
不同意
f工程现场签证管理流程
一、现场签证的主要类型1因设计变更导致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2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未包含在合同中的各种技术措施处理;3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减,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4发包单位在施工合同之外,委托承包单位施工的1万元以内的零星工程;5合同规定需实测工程量的工作项目;6红线外施工道路的修补(红线内的施工道路修补宜在合同中包干)。
二、现场签证办理的原则1一单一算原则:一个现场签证单应编制一份预算,且对应一个工程合同。如果签证内容简单,也可以一份预算对应多个签证单,但是该预算书内应根据不同签证单的内容分别列项。2完工确认原则:当现场签证完工后,项目部工程师和监理单位工程师必须在完工后5日内签字确认,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其覆盖之前签字确认。3权力限制原则:公司对现场签证管理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不在权限范围之内的签字一律无效。4正常签证的办理原则是“先估价后施工”,签证审批流程必须在7天内完成。5特急签证办理原则是“边洽边干”,但必须在开工后7日内办妥全部手续。三、现场签证的提出1根据引起现场签证的主体不同,可以将现场签证分两种情况:由甲方相关指令(如设计变更单、工作联系单等)引起现场签证除此之外施工单位根据现场施工条件主动提出的现场签证。2当甲方确定发出相关指令会导致现场签证发生时,首先判断可能要发生的现场签证的性质是属于正常签证,还是属于特急签证(详见32术语和定义)。如果属于正常签证,则按照“先估价,后施工”的原则执行,要求签证的审批在7内完成;
f如果属于特急签证,为确保不因执行时间延缓导致更大损失,则按照“边估价,边实施”的原则,由甲方发出相关指令,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执行,同时要求必须在开工后7日内办妥全部审批手续。3施工单位接到甲方指令后,根据甲方相关指令要求,提出办理现场签证的需求,《现填写场签证单》报监理单位审核。对于特急签证,需立即执行相关指令进行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