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4)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5)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6)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战略发展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3、决策程序: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做好战略发展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1)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2)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报战略委员会备案;(3)公司有关部门或者控股(参股)企业对外进行协议、合同、章程及可行性报告等洽谈并上报投资评审小组;(4)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战略委员会根据投资评审小组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给投资评审小组。
案例二:贵州仙酒股份有限公司的改制上市
1.改制后的公司股本规模与结构设计上应考虑的因素。(1)总股本设计要点。无论是组建个新的股份公司,还是把原有企业改组为股份公司,往往都需要初步确定个目标股本总额,贵州仙的股本规模设计方案就是结合了国有股减持的需求,并考虑:(1)满足法律对上市股份公司股份总额的下限要求。《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中明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其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2)股本收益率,即每股的税后利润,这直接关系到发行价和二级市场股价走势;既不能过大(影响每股的收益)又不能过小(影响股本扩张能力)。(3)净资产收益率,法律要求不能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4)社会公众股规模的限制。法律规定发行后总股本低于4亿股的,公众股在总股本中所占的比例不得低于25%;达到或超过4亿股的,不得低于15%。贵州仙的发行后总股本低于4亿股,其公众股所占比例为286%。(2)股权结构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国家控股分为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绝对控股是指国家持股比例高于50%;相对控股是指国家持股比例高于30%低于50%,但因股权分散,国家对股份公司具有控制性影响。不需由国家控股的行业和企业,国家持股比例由国家股持股单位自行决定。计算持股比例一般应以同一持股单位的股份为准,不允许将一个以上国家股持股单位或国有法人股持股单位的股份加和计总。股权结构的设置必须考虑国家法律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