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陕西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高分必备
一、民法概述1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2民法的调整对象: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即民事关系。(1)财产关系:是指平等的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的过程中所发生的以财产所有和财产流转为主要内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2)人身关系:是指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与人身不可分离、以特定精神利益为内容的社会关系。3民法的基本原则(★★单选)(1)平等原则:民法中的平等,是指主体的身份平等。(2)自愿原则:自愿原则的实质,就是在民事活动中当事人的意思自治。(3)公平原则:指在民事活动中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在民事主体之间发生利益关系摩擦时,以权利和义务是否均衡来平衡双方的利益。(4)诚实信用原则:要求按照市场制度的互惠性行事。(5)等价有偿原则:民事主体在财产流转关系中进行等价交换,取得财产权利应当支付对价。(6)公序良俗原则: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二、民事法律关系(一)民事法律关系概述1概念和特征(★★简答)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也就是由民事法律规范所确认和保护的社会关系。特征:①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②民事法律关系是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关系;③民事法律关系的保障措施具有补偿性和财产性。
f【例题】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C)A甲向税务机关纳税C乙向某小学捐款2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简称民事主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参与者、当事人。包括:自然人、法人、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合伙和其他组织,国家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2)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指民事主体之间基于客体所形成的具体联系,即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3)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即民事主体得以结成相互关系的利益对象,是民事权利和华图教育:httpwwwhtexamcom3华图教育公职研究院民法学研究组政法干警民法学高分必备红宝书民事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按照利益的表现形式,可以分为:物(物权);行为(债权);智力成果(知识产权);人身利益(人身权);权利(土地使用权、权利质权)。3民事法律事实民事法律事实简称法律事实,是法律所规定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