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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疑问应及时与甲方沟通,甲方应予回复解决45双方有责任维护对方名誉46双方应安排专人作为联络人,负责落实本协议履行事宜,联络
人或联系方式有变更的应及时通知对方47本协议生效后,甲方给予乙方的优惠政策及有关内容乙方应在
官网公布。五、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51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遇事协商解决5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签
订补充协议5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
效。
f甲方: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乙方:律师事务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地址: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18,100872代表人:代表人:联系人: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联系人电子邮箱: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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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仅供参考,不能作为您的决定或行为的支持依据,使用前应根据实际
情况对具体内容进行更改。如不能确定,建议咨询相关律师。
2申请人在使用本参考格式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3文书中需填写的内容应在电脑上填写完毕后再打印出来,除签名外不得手填。法律知识之无效合同:
无效合固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效。可见,无效合同是已经成立的合同,是欠缺生效要件的合同是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不受国家法律保护。无效合同自始无效但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
无效合同的原因有三种:1、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表现为: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但有例外: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当然有效;2)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3)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2、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2)违反钍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4)以合法形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5)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无效。但有两例外:事后经权利人追认的,有效;事后取得处分权的,有效。3、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无效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