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
3、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其他
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违反条款: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一)项。(用非食品原料生产
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第四十六条(食品生产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关于食品添加剂的品种、
使用范围、用量的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处罚条款:《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项。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
4、生产经营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
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违反条款:《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二)项((二)
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处罚条款:《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二)项(没
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5、生产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违反条款:《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二)项((二)致
f病性微生物、农药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