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承包经营期间因承包经营事项的经营行为造成的后果均由承包方承担。由发包方或公司承担的可向承包方追偿。
第四章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第十条发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间享有的权利101有权维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害。102有权监督公司的实施情况。103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享有监督权。104有权在本合同届满前30日组织审计机构对承包情况进行审核,双方代表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后,承包方方可离职。第十一条发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应尽的义务111不得干涉承包事项的经营管理,但损害公司利益的除外。
f112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权益,为承包方开展承包事项提供协助和便利,不得无故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
113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中应由发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第五章其他
第十二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内容,对方有权合同解除。发包方解除合同的,承包方已缴纳的承包费用作为违约金不再退还;承包方解除合同的,发包方除退剩余的承包费用外,还应按承包费的6向承包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本合同每章标题仅为阅读方便设置,标题不作为合同内容使用,具体内容以合同条款为准。
第十四条本合同的签订、生效、解释及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权向有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文字为中文,合同及附件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合同附件:1、发包方营业执照复印件2、承包方身份证复印件3、移交时公司财务及资产负债表
发包方(盖章)发包方代表(签字)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盖章)
承包方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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