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消防部门审查同意的有效证明文件。7县级以上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现场卫生监督审核意见。8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第十二条幼儿园应当使用规范的名称一般应当与所在地的地名连用。名称中不能单独冠以省、省辖市的名称或地名不得冠以“中华”、“中国”、“国际”等字样名称中冠以“河南”、“河南省”字样的须经省教育部门和有关部门批准。名称中不得使用带有宗教色彩和迷信含义的字词。第十三条举办民办幼儿园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执行。承办公建民营模式幼儿园的应当与教育部门签订委托办园合同或协议明确权利和义务。第十四条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各类幼儿园的分园或合作办园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实行独立的经济核算有独立的园舍并独立开展保育和教育工作。中外合作办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国务院令第372号要求由省教育部门审批。城市含市区和县城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学前班。第十五条对已取得《办园许可证》并办理登记手续的幼儿园价格主管、财政、卫生、税务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幼儿园办理完毕上述各项手续后方可招生。第十六条建立定期复核审验和动态管理制度。审批机关依法对批准举办的幼儿园每年进行一次复核审验审验项目由审批机关确定审验结果向社会公示。第十七条幼儿园一经登记不得随意变更主办单位或主办人不得擅自搬迁。如确需
f变更须由主办单位或主办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变更。幼儿园变更登记事项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30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变更手续。第十八条幼儿园因故停办主办单位或主办人须提前30日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书面
申请同时提交资产清理方案、教职工及幼儿分流安置方案经核准后方可停办。第二章保育和教育
第十九条幼儿园应当贯彻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创设与幼儿的教育和发展相适应的和谐环境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
幼儿园应当保障幼儿的身体健康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促进幼儿的智力发展培养幼儿热爱祖国的情感以及良好的品德行为。
第二十条幼儿园的招生应当符合教育部门的规定。幼儿园的班额一般为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有条件的可设小托班班额一般为20人。农村学前班不得超过40人。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酌减。
第二十一条幼儿入园时幼儿园需查验其预防接种证并向所在地疾控机构报告督促未完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