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百题考试题库
一、填空题(20道题):1、中华人民共国《安全生产法》,共(7)章(97)条;(目录)(对象是生产及生产管理人员)2、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法。(第1条)(对象是各级单位领导人、生产及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监督人员)3、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5条)(对象是各级单位领导人、班组长)4、工会要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第7条)(对象是工会主席和工会干事)5、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第13条)(对象是各级单位领导人、安全管理人员、生产管理人员)6、国家鼓励、支持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第14条)(对象是生产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7、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第16条)(对象是各级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生产管理人员)8、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障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第21条)(对象是各级单位领导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劳资人员)9、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第23条)(对象是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各级单位领导人、劳资人员)10、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行的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第29条)
f(对象是生产、运行、维护、管理人员)11、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第31条)(对象是单位领导人、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物资采购人员)12、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第35条)(对象是工作负责人、工作监护人、现场安全员、爆破吊装操作员)13、生产经营单位应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36条)(对象是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