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资产处置委托代理协议书
委托方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
受托方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
委托方甲方与受托方乙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双方自愿、协商一致,就甲方所有的废旧资产处置与乙方达成以下委托处置协议
一、甲方授权委托乙方办理废旧资产处置项目,并由乙方提供废旧资产处置服务。
二、乙方需提供的服务内容: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废旧物资资料(种类、数量)向有处理相关废旧物资资质的不特定第三方询价,根据不特定第三方提供的处理方案、处理价格等进行综合评估,择优选取最佳处理方案并与第三方另行签订处置合同;2、乙方在将废旧物资交由第三方处理前需对相关废旧物资进行妥善存放及保管;3、乙方在将废旧物资交由第三方处理过程中需妥善交接,交接时对需要处理的废旧物资数量、种类、报价应进行确认并告知甲方,以便甲方跟踪管
f理;
4、乙方需完成本项废旧物资处置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待处置废旧物资的基本情况资料及有关证明文件或其它与处
置有关的材料,所提供的资料与文件须真实。
2、协助乙方完成本协议第二项所确定的服务项目。
四、乙方责任
1、按时按质完成本协议第二项所确定的服务项目。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五、委托期限及委托费用结算方式
1、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至
有效。
2、根据双方协商,乙方因本协议所约定的服务项目应收取服务费用金额
为人民币(大写)
元(¥
),由甲方
在
后支付
至乙方账户(乙方账户为:
)。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若有涉及违反法律规
定和本约定之行为,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经济、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另行
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因本协议内容或因本协议而知晓对方任何业务资料或商业秘
密,需尽保密义务,此义务不因本协议终止而失效,保密期限至本协议终止
f后三年内均有效。3、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
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20年月日
乙方(盖章):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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