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保证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洁,使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住宿员工。
第三条责任部门:公司员工宿舍管理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管理职责包括:员工入住许可的审核及手续办理、负责员工宿舍公共设施的配置、使用监督及统计报修,监督检查评比员工宿舍的各种安全、文明、卫生情况;负责水电费使用的单独核算与奖罚。
第二章入住与退房相关手续
第四条员工申请住宿条件及方式:
41家住外地的公司员工、无适当住所,可至综合办公室申请住宿,溧阳本地人,限制20公里外的交通不便者也可申请住宿,具体视情况由综合办审核而定;
42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突发性传染病者;
422有严重不良嗜好,经教育不改者;
423已办理离职手续者;
424员工亲戚、朋友未经同意擅自留宿者;
425不遵守本管理制度者。
第五条退宿: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解聘等时,应于离职3日内到综合办公室办理移交手续,清点财物,归还宿舍钥匙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违者由保卫人员强制迁出;员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员工宿舍住宿,应至综合办公室提出申请并立即办理宿舍相关物品(如房间钥匙等)移交手续,并于3日内在综合办公室指定人员监督下将个人物品搬离员工宿舍。
第三章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条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违者将以相应宾馆、旅社住宿费的2倍罚款。
第七条公司为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员工必须严格服从综合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房间、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或多占床位,若有更
f改则由综合办公室统一安排;对于每月不在宿舍住宿达10天(特殊情况除外)的员工,公司将收回床位,取消该员工住宿资格,另行安排人员入住。
第八条宿舍自评宿舍长,负责本宿舍的管理工作,住宿人员必须服从舍长的有关安排,不服从者将视情节实施处罚。
第九条员工不得于宿舍内有酗酒、赌博、打架斗殴或有伤风化之行为。
第十条员工不得攀爬宿舍窗户,不得私自进入他人宿舍或动用他人物品;违者一经发现以盗窃嫌疑论处,视情节轻重处理或交公安机关。
第十一条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并装接额定功率大于400W电器;人员离开务必检查并关掉所有电器电源。
第十二条注意安全,防火防盗;员工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室内严禁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现金、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