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部门经理审批后,到综合管理部领取。保管员根据审批后的领用单并核对“费用限额卡”,正确无误方可发放。月终,财务管理部核对各部门办公用品领用金额,根据计划进行考核。对于单位金额超出“一般消耗性办公用品”标准的,如文件架、文件夹,考核时取几个月份的平均数予以考核。如因工作需要超出定额,由部门提出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并通知财务增加定额。
(三)属公用物品,如复印用品、申请单、单据、宣传用品(笔、广告涂料、纸、胶卷等)、打印用品、财务记帐用品、电脑耗材、国旗、公司旗、垃圾袋、电池和清洁用材(扫帚、拖把、水桶等),不记入部门定额。
(四)对于低值易耗办公用品的领用及管理办法
1、建立低值易耗办公用品登记卡,实行一人一卡,按品种进行登记。
2、新调入员工需配置办公用品时,由本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综合管理部进行调配。
f3、员工需新增低价易耗性办公用品,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须向本部门提出申请,部门经理同意并报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负责办理批准手续并负责采购。
4、公司员工如需更换办公用品,需由本人提出更换申请,说明更换理由,经部门经理同意并报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办理批准手续,费用计入该部门当月办公用品费。
5、如人员在公司内部门间调动,原领用的有关办公用品需办理转移手续。
6、员工在使用过程中如有人为的损坏或保管不慎遗失,则按办公用品的折旧情况进行赔偿;离开公司时,应按登记卡内容交还所领用的本类办公用品,如有短缺,则按物品原价值进行赔偿。
(五)对于一般消耗性办公用品的领用及管理办法
1、一般消耗性办公用品由综合管理部设领用登记本,按部门及所领物品的品种进行登记,综合管理部应严格按照公司核定的费用标准发放。
(六)对于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的管理办法
1、公司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由综合管理部进行分类建立台帐并定期清点。
五、财产清查与对帐
(一)年度终了财产清查盘点日前,将办公用品(含办公类固定资产)台账登记的实物数量,与财务帐簿核对,查明差异原因并调整至台账与财务帐簿相符。
(二)每年度终了,根据公司确定财产清查计划安排的日程,按各类办公用品(含办公用固定资产)台账进行盘点清查。
六、附则
(一)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综合管理部。
f(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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