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调整:(1)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基准,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超过格的差额予以调整;(2)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按变化前后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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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18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182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183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19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2)中间支付:第一次支付时间为第二次支付时间为192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年年月月日,支付日,支付元;元;元;
193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201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202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203工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21、施工变更21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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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212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21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