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一、总则
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2、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2)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4)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3、编制依据依据《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及国家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制定本预案。4、适用范围在我乡区域内发生的洪涝、台风、暴雨、干旱、冰雹、雪、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二、启动条件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启动本预案1、发生水旱灾害,台风、暴雨、干旱、冰雹、雪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乡行政区域内,紧急转移安置1千人以上;倒塌房屋100间以上,或者在全乡行政区域内死亡3人以上。2、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乡行政区域内,死亡3人以上;紧急转移安置2千人以上;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00间以上。3、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4、对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贫困地区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5、乡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三、自然灾害救助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1、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机构及职责乡相关专项指挥机构是乡自然灾害教助工作的领导机构,乡长任总指挥,乡政府分管民政、国土的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对应灾害神类乡直主管单位是成昆单位乡民政办是乡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机构,在乡相关专项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各类灾害的救助、救济工作,指导灾区开展灾后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工作;相关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参与乡自然灾害救助工作。2、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任务(1)做好非常态下自然灾害的救助、救济综合协调工作。(2)会商、分析、评估灾区形势,提出对策;协调落实对灾区的支持措施。(3)听取灾区救灾工作汇报。(4)收集、汇总、报告、评估灾害信息、灾区需求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