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护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一、安全监理工作依据1、《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3、基坑支护设计施工图及其有关说明、方案认证报告、备案说明4、监理规划、监理细则5、基坑支护施工方案、技术措施等有关资料6、基坑周边建筑物,地下管网、交通、水域、道路、地面临时荷载的堆放情况等相关资料二、基坑开挖前的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及要求1、参与深基坑设计图纸的专家评审及基坑支护结构工程施工的设计交底。2、审批施工单位制订的基坑支护施工方案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基坑开挖之前,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土质情况、基坑深度以及周边环境有针对性地编写基坑支护施工方案,并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与应急预案(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和施工工艺、作业条件对基坑支护施工方案进行审批)。主要审查内容包括:(1)施工方案内容应包括:土质情况、周围环境情况、放坡要求、支护结构设计、机械选择、开挖时间、开挖顺序、分层开挖深度、坡道位置、车辆进出道路、降水措施及监测要求(基坑支护系统由专业监测单位实施)等。
f如工程场地狭窄、邻近建筑物多,大面积基坑开挖时,应重点审查控制和防止旧建筑物发生裂缝或不均匀沉降的措施、监测方法。如基坑的深度不同,主楼较深、群房较浅,则需仔细审查其施工顺序的安排,可先挖一部分浅坑,再加支撑或采用其他有效措施。当采用钢板桩时,应具备合理解决位移和弯曲变形及防倾覆等措施。大面积基坑施工时应考虑配两路电源,当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时,可以及时采取另一路电源,防止停止降水而发生事故。(2)对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坍塌的因素和作业人员的安全以及防止周边建筑、道路等产生不均匀沉降,制定具体可行的应急预案、措施和必要的抢险物资。(3)临边防护:当基坑施工深度达到2m时,对坑边作业已构成危险,按照高处作业和临边作业的规定,应搭设临边防护设施。基坑周边搭设的防护栏杆,选材、搭设方式及牢固程度都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的规定。(4)坑壁支护:根据不同深度的基坑和作业条件,监督施工承包单位在施工作业上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规定采取确保安全的支护方式。原状土放坡:一般基坑深度小于3m时,可采用一次性放坡;当深度达到4~5m时,也可采用分级放坡。明挖放坡必须保证边坡的稳定,根据土的类别进行稳定计算确定安全系数;原状土方坡适用于较浅的基坑。
f深基坑可采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