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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中国的死刑存废问题
摘要:关于死刑存废问题的讨论,一直是国内外一个比较激烈的话题,死刑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人类对它产生了怀疑。如今,有很多国家废除了死刑,而我国的死刑却一直保留着。国内诸多人士也和国外一样,打着“保障人权”的口号,坚持废除死刑。但是,我国的死刑存废问题不能仅从人权这个角度来考虑,我们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立足我国国情。本文在综合分析之后认为在我国,死刑不能废除。关键词:死刑存废问题国情人权一.死刑的概念死刑,也称生命刑,比较通用的理解是:“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两种情况。”“死刑”,即最大、最重的刑罚。因生命是人的生存方式,是人身一切权利和利益的载体,生命权是人的“权利之王”,所以死刑又被称为极刑。二.死刑的产生死刑是一种古老的刑罚方法,它的起源可以追溯至原始社会的血族复仇,不过在当时,这种剥夺人生命的方法还不能被称为刑罚。死刑是阶级社会的产物,它的历史至少和国家的历史一样漫长。起初,复仇是无规则的、无限制的,因此造成家族、部族间无休止的残杀。为了避免此种结果,无限制复仇进化为同态复仇,即只允许被害人的家人向仇人复仇,并且报复的程度也须与侵害的程度相适应。后来的“杀人偿命”、“杀人者死”都是由此而来。追根溯源,死刑的产生终究还是社会基本矛盾,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的结果。从经济根源上看,原始社会末期由于生产力和发展,物质财富增多,出现了私有财产,私有财产的保护便成为必需,死刑的威慑力决定用其保护私人财产的有效性;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看,社会上出现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并出现了国家,需要死刑来维护特权和统治地位,死刑就这样产生了。在野蛮愚昧的奴隶制社会,在专制独裁的封建社会,死刑被广泛规定并被大量地适用,执行的方式极其残酷,死刑的地位始终是至高无上的,它是刑罚体系的核心,没有人怀疑它存在的合理性、必要性。三.世界上一些国家废除死刑的理由但是,随着人类文明不断进步,死刑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许多国家和地区纷纷以“保障人权”和“人道主义”为目的废除或严格限制死刑制度。因此,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已经废除了死刑。当然,对于四星的废除,很多人也是有着强烈的观点的。第一,尊重生命,保障人权。政府和法律固然应该扬善止恶,但“以暴制暴,以死止死”不是好方法。第二,司法不公,误判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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