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合同
合同编号:甲方(全称)上水集团铜陵市顺安河红星河上段河道整治工程施工Ⅱ标项目部:乙方(全称):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同意乙方进入我项目部进行劳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一、合同期限2012年12月5日至2013年月1月30日。二、工作内容
铜陵市顺安河支流红星河上段河道整治工程施工Ⅱ标滚水坝工程的劳务分包,主要有浆砌石、干砌石、抛石、钢筋的制作与安装,模板的制作与安装及拆除,混凝土的平仓、振捣、养护,人工回填土,施工期排水,,基础的清理、排水、安全文明施工配合等工作
三、承包方式及价格1、包工包料:钢筋561962元T、混凝土C3038560元m3(含模板制作安装费)、M15浆砌石20042元m3、干砌石9585元m3、抛石8423元m3闭孔泡沫板3703元m2、碎石986元m3、8cm杉木板门255元m2、PVC管1846元m、土工布102元m2等。2、乙方自带工具,材料自购,工作内容包含所有的辅助工作,如清仓、养护、脚手架、清理等。3、合同外用工按80元工日计(不论大小工)。四、质量标准及检验1、质量标准《安徽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标准》。2、检验施工过程中乙方自检后以甲方及建设监理单位验收为准,最终以。
检测单位的验收为准五、计量结算方式
f1、结算程序:每月25~30日,乙方持结算依据计量单(调工单)与甲方结算当月劳务款,结算单应注明乙方承担任务(工作)的合同价、本次结算工作量和金额数、已结算的工程量和金额累计数。乙方不得跨月超时结算,否则扣除本月结算总价的5违约金。
2、计量、验收方法:乙方结算的工作量,要以施工员实地计量、核算员核实、项目经理审核、双方最终签字为准。3、付款方式:无预付款。每月业主方工程款到位后5日内结算上月价款,月付款不超过本月结算价款的7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总价款的90,决算审计完成后付至总价款的95,余下5作为质保金,待甲方总包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
年内付清。交工验收为甲方收到竣工验收单为准。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不损害国家和双方利益的;(2)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定额标准已经修改或废止的;(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全面履行的;2、因下列乙方责任,甲方可以解除合同:(1)乙方在进场7天内被证明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