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背诵版
综合课法理学
1、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特征?(1)以辨证唯物主义和唯物史观为指导,是国家意志的体现,这种意志不是凭空产生的,归根到底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2)认为法学总是为一定的阶级利益和对一定阶级有利的社会制度服务的(3)法是人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是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出现的,随着国家的消亡,阶级意义上的法也将会趋于消亡2、法的基本特征?(1)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具有规范性(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和普遍性(3)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具有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4)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强制性和程序性3、法起源的一般规律?(1)法由个别调整逐步发展为规范性调整(2)法由习惯到习惯法再到制定法(3)法由与道德规范、宗教规范混为一体到相对独立4、资本主义法律的基本特征?(08年简答题已考)(1)维护以剥削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私有制(2)维护资产阶级专政和代议制政府(3)维护资产阶级自由、平等和人权5、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的区别?(1)法律渊源不同。在大陆法系国家,正式的法律渊源主要是制定法,法院的判例不是正式意义的法律渊源;在普通法法系国家,制定法和判例法都是正式的法律渊源,判例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2)法律的分类不同。大陆法系国家法的基本分类是公法和私法,进入20世纪后又出现了经济法、劳动法等兼有公私法两种性质的法;普通法法系国家无公法和私法之分,法的基本分类是普通法和衡平法(3)法典编撰的不同。大陆法系国家的基本法律一般采用系统的法典形式;普通法法系国家,尤其是英国,一般不倾向于法典形式,它的制定法往往是单行的法律、法规。即使后来英美法系国家逐步采用法典形式,也主要是判例法的规范化(4)诉讼程序和判决程式不同。大陆法系的诉讼程序以法官为重心,奉行职权主义,具有纠问程序的特点。法官在审理案件除了案件事实外,首先考虑制定法是如何规定的,随后按照有关规定判决;普通法法系的诉讼程序奉行当事人主义,法官一般充当消极的、中立的裁定者的角色,法官首先要考虑以前类似案件的判例,将本案的事实与以前案件事实加以比较,然后从以前判例中概括粗可以适用于本案的法律规则6、法维护阶级统治的作用?(1)调整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的关系(2)调整统治阶级与同盟者之间的关系
f(3)调整统治阶级内部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