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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教的含义所谓依法治教,是指
“后定法”优于“先定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四、教育立法中存在的问题我国教育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已初步形成,但同时还存在两方面的问题,即纵向层次和横向层次立法存在的问题。1、我国纵向层次的教育立法存在的问题。一是下位法律滞后问题相当严重,使法律不能具体化、操作性不强。二是地方性法规缺乏特色,不能体现本地区教育发展的特点。2、我国横向层次的教育立法存在问题的分析。即我国教育立法的缺口还很大,一些重要的法律、法规还未出台。同时存在实体法较多,程序法缺失的问题,导致有法不依、违法难纠的现象时有发生。五、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教育法律和教育政策之间的关系?教育法律与教育政策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但是,两者之间也有不同。一是制定的主体不同。二是表现形式不同。三是实施方式不同。四是作用不同。教育政策是教育法律的基础和灵魂,而教育法律则是教育政策的具体化、定型化,是教育政策的一种特定的表现形式。正确处理教育法律与1
教育政策的关系。政策是法律的基础和灵魂,而法律是政策的特定表现形式,因此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必须在政策指导下进行。政策和法律有着共同的本质,这是政策和法律保持协调一致的基础。但在一定条件下,政策与法律之间会发生不一致,甚至相抵触的情况。由于客观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政策的灵活性和法律的稳定性的差异,使得政策与法律会有不协调的现象。应当区别具体情况,及时调整政策或修改法律。但法律的制定、修改、废止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不能以政策代替法律。政策与法律由于各自不同的特点,使其在调整社会关系上具有各自特有的优势。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加强和完善,我国的教育管理将从主要依据政策,逐渐过渡到在政策的指导下,主要依据法律。六、推进我国依法治教的具体措施1、提高教育法律意识,转变教育管理观念。2、依法执教的重要条件是有法可依。3、运用法律手段,推动、促进、深化教育改革。4、初步建立新的运行机制,不断提高教育行政部门依
法行政能力和水平。5、继续推进教育法律的实施与监督工作。七、“依法治教”与“以法治教”的区别依法治教的含义是依据法律来管教育。而“以法治教”则是指运用法律手段来管理教育。但是,运用法律手段不能等同于依法办事。依法治教也不是用单一的法律手段简单地取代过去单一的行政手段管理教育,而是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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