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理论主要内容及对财务报告的影响
读书笔记
一、契约理论的主要内容
契约理论是研究在特定交易环境下来分析不同合同人之间的经济行为与结果,往往需要通过假定条件在一定程度上简化交易属性,建立模型来分析并得出理论观点。而现实交易的复杂性,很难由统一的模型来概括,从而形成从不同的侧重点来分析特定交易的契约理论学派。
首先必须明确,契约理论究竟包括了哪些理论流派。按照BrousseauGlacha
t的观点,契约理论应包括:激励理论、不完全契约理论和新制度交易成本理论。Williamso
指出,契约的经济学研究方法主要包括公共选择、产权理论、代理理论与交易成本理论四种。激励理论是在委托代理理论(完全契约理论)基础发展起来的,而布坎南提出的用契约研究公共财政的公共选择方法主要用来分析“公共秩序”。目前契约理论主要包括委托代理理论、不完全契约理论以及交易成本理论三个理论分支,这三个分支都是解释公司治理的重要理论工具,它们之间不存在相互取代的关系,而是相互补充的关系。
其中,委托代理理论是制度经济学契约理论的主要内容之一,主要研究的委托代理关系是指一个或多个行为主体根据一种明示或隐含的契约,指定、雇佣另一些行为主体为其服务,同时授予后者一定的决策权利,并根据后者提供的服务数量和质量对其支付相应的报酬。授权者就是委托人,被授权者就是代理人。
交易成本理论是由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科斯所提出,交易成本理论的根本论点在于对企业的本质加以解释。由于经济体系中企业的专业分工与市场价格机能之运作,产生了专业分工的现象;但是使用市场的价格机能的成本相对偏高,而形成企业机制,它是人类追求经济效率所形成的组织体。
不完全契约理论是由格罗斯曼和哈特、哈特和莫尔等共同创立的,因而这一理论又被称为GHM理论或GHM模型。国内学者一般把他们的理论称之为“不完全合约理论”或“不完全契约理论”。因为该理论是基于如下分析框架:以合约的不完全性为研究起点,以财产权或(剩余)控制权的最佳配置为研究目的。是分析企业理论和公司治理结构中控制权的配置对激励和对信息获得的影响的最重要分析工具。
委托代理理论和交易成本理论的主要内容及对财务报告的影响有专门的准提研究,本文只就不完全契约理论进行简单学习思考。
二、不完全契约理论的主要内容
1、GHM理论的先驱理论。1937年新制度学派代表人物之一的科斯发表《企业的性质》一文,建立“交易成本”范畴,标志现代企业理论诞生。这一理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