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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举办数字化城市管理应用技术培训班的通知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发文字号】建城容函201273号【发布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日期】20120503【实施日期】2012050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举办数字化城市管理应用技术培训班的通知(建城容函201273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天津市市容园林委,上海市建交委,重庆市市政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广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推进城市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按照《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机关、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培训计划的通知》(建办人〔2012〕9号)安排,我司委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于2012年6月13日至15日在贵阳市举办“数字化城市管理应用技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内容(一)利用数字化城市管理手段提升市政公用事业服务质量;12
f(二)数字化城市管理省级平台的建设及将平台功能向地下管线、城市安全等领域的拓展和延伸;(三)利用数字化城市管理技术进行城市灾害防治、城市环境治理与保护;(四)实景三维技术在数字化城市管理中的应用;(五)数字化城市管理典型案例分析及经验交流。二、培训对象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天津市市容园林委,上海市建交委,重庆市市政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各有关单位负责同志;部分城市(区)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及部分软硬件开发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等。本次培训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分配8个名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报名工作。三、培训时间和地点(一)报到时间:2012年6月12日全天(二)培训时间:2012年6月13日至15日(三)培训地点:贵阳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四、其它事项(一)培训费800元,资料费实收,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二)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者,颁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继续教育证书,请自带本人一寸彩色照片一张;(三)为了更好的推广和交流各地工作经验,现征集地方工作成果材料,作为本次培训的内部交流资料,请于5月31日前将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要求:注明单位名称、姓名及联系方式);(四)请务必于6月4日前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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