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医院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二0一五年五月修订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和卫生部颁发的《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法规,为规范依法执业行为,严格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保证医疗安全使用,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泰和医院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一、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组织及职责(一)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组织和人员组成建立由主要医院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医疗、药学、护理、保卫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组织,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定期组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各种专项检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日常使用管理工作由药剂科负责。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小组:组长:成员:余长江徐耀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护师药剂科负责人药剂师门诊药房负责人药剂师麻醉药品管理员保卫科主任副院长副院长副院长
许克红魏佳慧胡赵环娣
朱友元
(二)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组织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医疗机构门诊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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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医务科负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权审批及签名备案工作,组织全院医、药、护人员的培训和考核,考核本院各科室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管理情况,并记录汇总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3、护理部门负责临床科室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保管和使用工作,督促临床科室使用过的麻醉药品、第一精神药品安瓿、废贴的回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登记必须及时、准确。4、药剂科负责全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计划、采购、验收、保管、发放、调配及专用处方审核和管理工作,配合医疗管理部门组织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工作。5、保卫部门负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保管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夜间医院值班巡视和保卫,处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在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事件(报残损、丢失、被盗等)。二、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与验收制度(一)药剂科根据本院临床医疗、教学和科研需要填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