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制止并向领导报告,及时通知安全科共同处理,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负责现场安全信息收集、登记、公告和向领导反馈。凡是收集到现场报告的隐患应立即向矿领导汇报并做好处理记录和矿领导接受信息后的签字记录。3、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按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报告主管领导、值班领导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态扩大。4、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在调度会上给予表扬或批评。5、负责贯彻操作纪律管理规定,杜绝或减少非计划停工、停电和一通三防事故,实现安、稳、长、满、优生产。6、负责生产事故(大量非计划停工、停电、超过10mi
长时间停主要通风机和跑车、冒顶、串车事故等)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及时向公司安全部门、调度室报告,参加其他报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三、生产技术科1、编制或修订的采掘技术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对操作规程、技术指标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f2、在制定长远发展规划、编制全矿技术措施计划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应有安全技术和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消减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和挪用安技措施经费。制定增产节约措施时,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3、负责因工艺技术原因引起的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参加其他报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4、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的原则,组织技措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用时的“三同时”审查。5、组织并检查各生产单位对生产操作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6、负责组织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7、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8、在技术改造和新建、改扩建装置建设时,负责组织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和审查工作。9、负责及时提供瓦斯地质资料和图纸、提供地质说明书。四、机电科1、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设计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定和标准,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制定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2、负责各种机械、设备、电气、动力、仪表、管道、绞车、
f抽风机、压风机、瓦斯泵、机车、耙岩机、施工机具、锅炉、变电所、变电站、高压电缆等的安全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制度的要求。禁止防爆等级不够的或失爆设备进入井下生产装置。3、负责组织以上设备及其起重机械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