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头服务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甲方(委托方)乙方(承办方):乙方(承办方)
甲方因业务需要,就委托乙方招聘工作人员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委托职位: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有关招聘事宜,具体要求条件以甲方填报《企业职位需求表》或书面提交的职位需求为依据,乙方须按甲方提出的要求搜寻人才,并保证所提供人才资料的真实性以及被猎候选人在到甲方工作前必须与原单位按合法程序办好离职手续。除本合同规定的人员招聘以外的事宜均与乙方无关。三、乙方提供的所有候选人信息,甲方应严格保密。四、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所有候选人自提供之日起12个月内都将视为乙方的候选人,在此期间内如甲方或甲方介绍的第三方雇用乙方的候选人收费标准同样适用。五、对于乙方每次推荐的简历,如甲方自己有此简历,应在24小时之内书面通知乙方,否则视为乙方推荐人选;乙方的顾问将全权负责与候选人的联系,安排面试等事宜。在乙方授权之前,甲方不得与候选人直接联系。六、对于乙方推荐的候选人,甲方接到乙方提供的候选人材料后,五个工作日内确定人选面试时间,并书面通知乙方,并于面试结束后五日内将是否聘用含试用合同,下同的意见及理由书面通知乙方。七、经甲方同意面试的外地候选人,甲方负担其到面试地点的往返交通及住宿费用。八、双方在签约后,须向乙方提供企业的有关资料如下:1营业执照复印件;2企业概况说明(如:公司简介、经营发展状况、用工制度、企业构架等)。3明确的职位需求:所需招聘人才的工作职责、具体职务要求、工资福利、保险等
f待遇。九、在签约后,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1为甲方搜寻和审核合适候选人。2在合同签订后的25-3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第一批符合甲方职位要求的候选人详细简历,该职位提供简历不少于3份。在甲方未最终确定人选前,乙方在合同期内找到合适的候选人,可随时向甲方提供。3负责候选人与甲方之间的联系沟通工作。十、候选人到位三个月内:如甲方解聘被录用人,应提前通知乙方;如被录用人主动离职,甲方应在其离职之日起三日内通知乙方;并且任何一方解除聘用关系的原因不是因甲方安排的职位、工作、薪资标准与聘用时不符或甲方内部重整、裁员所导致或因该职位办公地点发生变更所导致;在甲方已按照本协议约定付款方式支付了各期费用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提供同等服务,乙方应免费再推荐人选给甲方,直至有合适人选到岗并渡过三个月试用期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