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安监局2019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计划
xx年,陆良县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安监部门的帮助和指导下,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围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安全发展”这一主题,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全县安全生产保持了平稳运行态势。
一、全县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xx年,全县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197起,死亡14人,比上年死亡16人下降13,直接经济损失27084万元,比上年下降372。其中道路交通死亡事故10起,死亡11人,比上年分别增长11、10;火灾事故184起,比上年增长109,直接经济损失8084万元,比上年下降1572,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工矿商贸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3人,分别比上年下降25、50,直接经济损失约190万元。xx年,全县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二、主要工作
(一)完善目标管理,切实强化安全生产责任
县委、县政府下发了《陆良县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xx年度综合考核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县安委会与33户重点企业签订了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从应急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信息上报等17个大项、77个小项进行了细化,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县安监局与各乡(镇)安监站签订了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从事故控制、基础保障、重大隐患监控、打击“三非”、宣传教育等14个大项、40个小项对xx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细化,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
f(二)注重整体联动,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
按照省、市的安排部署,为确保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点时期安全生产监管措施到位,结合全县安全生产现状,县安委会组织开展了春节前各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企业设备安全大检查、汛期安全大检查以及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相关文件精神。春节安全大检查中全县共出动1200余人次,对90余个单位部门进行了检查,共查出隐患315项,当场整改54项,限期整改261项,收缴烟花爆竹945万头,查获伪劣食品687公斤;重点企业设备安全大检查中,全县82家生产经营单位共查出安全隐患236项,当场整改175项;汛期安全大检查中,重点对75家非煤矿山、80家化工企业生产单位、10座尾矿库、18家建筑施工企业、45座病险水库及水电站等防汛重要部位和场所开展了全面排查。
(三)坚持专项整治,全力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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