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校园安全工作的活动方案
全国、省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维护校园稳定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团中央、团省委和市委、市政府对此事作出了专门部署。为了贯彻落实有关要求,我校共青团组织迅速行动起来,积极参与到学校的安全维护工作。(一)主动参与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要切实履行综治委成员单位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单位的责任,积极参与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重点青少年群体防控工作。要注意通过团的组织体系发现高危人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及时组织青少年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借助抚顺市12355青少年服务中心、市心理学会等载体,积极开展青少年心理干预工作,帮助他们疏导情绪、化解心理危机、培养健康心态。(二)配合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隐患整治工作团组织要在学校党委领导下,主动加强与公安、教育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协助排查青少年聚集区域特别是中小学校等机构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配合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和应对措施,并推动落实到位。团、队组织要切实履行好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职能,及时了解并发现安全隐患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公安部门、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团组织报告。(三)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少年自护教育活动要组织学生开展自护教育,以安全防范、交通安全常识、避震灭
f火、禁毒宣传为主题,全面开展青少年安全自护知识宣讲和技能培训活动。要以危险防范和应急自救为重点,印发自护知识手册、开展紧急避险演练、组建自护知识兴趣小组等,充分利用现有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视频光盘,组织好广大师生进行观看与学习,强化学习效果与实际应用,确保自护教育的覆盖面和实效性。要注重培养青少年的自护意识,特别要增强中小学生在当前社会环境下对不明身份人员或问题人员的辨别能力以及对安全隐患的警惕性和防范意识。(五)切实做好团队活动安全防范工作团队组织在开展群体性活动时,要把安全工作摆在首要位置,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预案。需报公安机关审批的活动,必须按规定报送安全预案,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否则一律不得举办。开展大型群体性活动,特别是“6〃1”期间的大型庆祝活动,要主动争取公安机关支持,安排专门的安保力量,确保活动安全。大型群体性活动安全预案需抄送上级共青团组织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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