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监督工作,巩固整治成果,保证安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务必保持清醒头脑,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是本单位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组织并参加安全生产,切实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
二深入检查,力求实效。要全面细致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真正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和时限。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专人负责,确保一个隐患也不放过。对重大隐患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坚决予以取缔。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的活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先进典型与经验,曝光不负责任的单位,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意识,调动各方积极参与,营造良好氛围。
四加强联络,及时反馈。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要求各单位接受当地政府的检查监管等工作,各单位要按照“依法严管、确保安全”的原则加强管理。各镇街道文体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市文体系统直属单位、全市文体活动经营单位要加强联络,及时通报反馈安全生产中的情况。
各镇街道文体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要积极配合工作小组的检查工作,切实查清存在的隐患,并跟踪监督对拒不整改的,坚决给予停业整顿并通知工商部门给予吊销
f营业执照对未取得消防安全认定书的公共娱乐场所,责令立即停止营业。
【篇二】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系列讲话精神和“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紧扣“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主题,按照“以月促年、以年促月”的工作思路,积极推动安全文化建设,普及安全法津法规和安全知识,夯实安全基础,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提高从业人员事故防范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我州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文化条件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三、活动时间
6月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州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郑桂章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唐忠同志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负责全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日常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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