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酝酿。会议议题及开会时间,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5、学院党总支委员会会议的议事范围:(1)讨论和决定学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学校党委决议、决定的工作意见。(2)讨论学院党总支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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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听取学院行政领导通报教学、科研及行政管理工作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4)分析党员、教职工和学生思想状况,提出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师德师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意见、措施。(5)分析教工和学生党支部状况,提出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的工作意见、措施。(6)讨论并决定党员发展工作,研究制定加强对党员的管理教育及对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工作意见、措施。(7)研究讨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统战、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工作。(8)研究落实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三、学院院务会议1、学院院务会议是研究讨论学院教学、科研及行政管理等日常工作的会议。2、学院院务会议成员由学院党政领导、院工会主席、系室主任、院办主任、学办主任等组成。会议由院长召集并主持,列席会议人员由院长和书记商定。3、学院院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议题由院长与书记商量提出,也可先由分管副院长提出,经院长与书记商量后,由院长确定。会议议题和开会时间要提前通知与会人员。4、学院院务会议所涉及的重要问题经集体讨论后,由院长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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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5、学院院务会议的议事范围:(1)研究讨论学院贯彻落实学校各项决定的工作意见、措施。(2)研究落实学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学期工作安排具体措施。(3)讨论学院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建设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人员出国交流进修培训等具体事宜。(4)听取学院分管教学、科研等负责人的工作汇报,进行工作督促、检查。(5)研究落实学院德育及学生教育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工作。(6)研究落实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四、学院学术委员会会议1、学院学术委员会是在院长领导下的对教学科研、学科建设方面的学术问题进行评议、咨询的学术机构。2、学院学术委员会由学院领导和学院的专家、教授组成,以专家、教授为主,设主任1人,必要时可设副主任1人。学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其他委员人选在教职工推荐基础上由院长与党总支书记商量后提出推荐名单,由院务会议讨论决定。学院学术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3、学院学术委员会会议由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