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西南大学实习基地协议西南大学实习基地协议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合作甲方:合作甲方:合作乙方:合作乙方:签订时间:签订时间:签订地点:签订地点:有效期限:有效期限:
西南大学校地合作实习基地西南大学法学院



年月日
年月日
f为积极探索校地联合培养创新型、实践型人才的模式,甲乙双方本着互相协作、互相支持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共建“西南大学西南大学西南达成如下协议:法学院实习基地”事宜,学院实习基地
一、协议合作组织协议合作组织合作
第一条:甲方由学院主管负责人成立实习基地建设小组负责领导本项目实施工作,乙方指定主管负责人分管此项工作。第二条:双方分别指定一名项目联系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负责具体联络工作。项目联系人负责定期交换信息,沟通和协调双方关系。
二、协议合作内容协议合作内容合作
第三条:甲方与乙方合作建立“西南大学西南大学西南法学院实习基地”。自合同学院实习基地
签订之日起,甲方在乙方建立学生实习基地。双方均同意在对外发布信息中使用双方共建本实习基地的名称。第四条:甲方提供的实习种类分为课程教学实习和毕业实习。课程教学实习由甲方根据教学计划或培养方案,在课程教学中由任课教师向学生下达实习任务,学生在获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自主进行。毕业实习由甲方根据教学计划或培养方案,定期安排本学年毕业生进行实习,实习期限为810周。第五条:甲方定期选派学生到乙方实习的,实习人数、实习内容应根据乙方岗位需求、甲方教学要求、学生情况等因素,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甲方向学生下达实习任务,由学生自主到乙方进行实习的,具体实习人数、实习时间、实习内容由乙方安排确定。第六条:实习期间,乙方无义务为实习学生提供各种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学生短期或临时实习的,乙方无义务为实习学生提供工作报酬、食宿。学生长期实习的实习津贴、食宿由甲方、乙方、实习学生根据三方协议约定。第七条:甲方在人才培训、委托培养、课程进修、咨询服务、信息交流、学生就业等方面为乙方优先提供服务。第八条:甲乙双方因教学、工作需要或因实习学生原因,可以提出终止学生实习的
1
f要求,但应当给予对方充分的工作交接安排时间。实习学生退出实习单位,必须经甲方同意、乙方批准后方可离去。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一)根据学生在实习中的表现,决定是否给予实习学生相应课程学分或参加相应课程的考试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