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协调推进工作例会制度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及时协调解决全市重点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协调推进工作例会以下简称例会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例会组织架构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副召集人协助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工作的副秘书长。例会办公室设在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王德岳同志担任联络员。二、例会工作职责一贯彻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专题会议、重点项目调度会议等重要会议确定的关于项目建设有关事宜。二定期对全市重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调度。三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在洽谈、签约、落户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研究确定重大项目土地选址、规划建设方案、扶持及配套政策等问题协调处理工程建设中遇到的土地、规划、建设和施工环境等困难和问题研究确定工程配套及基础设施建设方案统筹做好全市市政设施综合协调。四对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推进情况适时调整工作计划和责任分工。五对各责任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在重点项目推进中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价相关评价纳入全市目标管理综合考核。三、例会议题提报一议题收集提报由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负责。二市重点项目的责任单位、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提报。三提报内容主要包括影响重点项目建设进度急需市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具体包括项目、工程进场及土地、规划、建设中遇到的问题项目、工程配套及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市政设施综合协调等问题全市重大项目有关支持政策等。四、有关要求一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召集人也可视情临时召开。二参加例会的领导及列席部门实行动态参与机制由联络员视议题情况提出具体意见报召集人确定。例会办公室要切实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及时收集例会议题做好会务组织及会议记录、纪要起草工作。三各项目分管市领导和责任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保持与项目责任单位、建设单位的联系积极协调解决日常工作中涉及的一般性问题需要例会协调研究的问题要及时提报。四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例会确定事项因工作推诿扯皮、效能低下等原因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市监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行政问责制度严肃处理。五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对例会会议纪要确定事项进行立项督查并将落实情况在下次例会上通报。每次通报情况列入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