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中小学骨干教师、教研员及大学基础教育课程中心有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还书面征求了各省(区、市)、中央有关部门(单位)的意见。提请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专家工作委员会进行了审议。在对各方面意见进行梳理、汇总的基础上,对《指导纲要》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记者:综合实践活动是一门什么样的课程?它与语文、数学等学科课程是什么关系?《指导纲要》对此有些什么规定?
答:《指导纲要》突出强调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以下几个基本属性:第一,它是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与学科课程并列设置,从小学到高中,各年级全面实施,所有学生都要学习,都要参加。第二,它是跨学科实践课程,注重引导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在探究、服务、制作、体验中学习,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它可能涉及到多门学科知识,但不是某门学科知识的系统学习,也不同于某一门学科中的实践、实验环节。第三,它是动态开放性课程,强调从学生的真实生活和发展需要出发,选择并确定活动主题,鼓励学生根据实际需要,对活动过程进行调整和改进,实现活动目的。课程实施不以
f教材为主要载体,不是按照相对固定的内容体系进行教学。在这一点上,与学科课程也有显著差别。
《指导纲要》强调设计与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要引导学生运用各门学科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使学科知识在综合实践中得到延伸、综合、提升。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中所发现的问题要在相关学科教学中进行深入分析。要防止用学科实践环节取代综合实践活动。
记者:学校除上课外,也组织学生开展各种活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与学生课外活动有什么不同?《指导纲要》对此有什么规定?
答:综合实践活动作为一门课程,不同于一般的学生课外活动。《指导纲要》对课程目标做出明确规定,强调综合实践活动的设计与实施必须围绕课程目标进行,注重引导学生在活动中体认、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劳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增强活动育人效果。
考虑到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跨学段性质,为便于操作,在提出总目标的基础上,具体分为价值体认、责任担当、问题解决、创意物化四个方面,突出综合实践活动中的价值体认与践行,并分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分别提出学段目标。
此外,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不仅有明确的课程目标,还要求对活动内容进行选择和组织,对活动方式进行认真设计,对活动过程和结果进行科学评价等,具备作为一门课程的基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