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部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
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3、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4、进行成本、费用预测、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5、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6、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7、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8、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二、财务是由会计和出纳两个工作岗位工作人员组成。三、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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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工作管理:一、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二、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
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三、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
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四、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五、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六、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七、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八、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九、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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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十一、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支票管理:
一、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须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