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由乙方负责(设计变更除外),影响声誉的,甲方有权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换人或终止合同。
411对于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个别工人,在检查中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乙方必须当即清退;存在一般质量问题且检查出问题次数超过两次的,应立即清退出场,不清退出场按每次200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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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施工综合管理制度51乙方必须遵守工地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施工,班组长必
须协调好工种之间的交叉环节,不人为制造安全生产隐患与安全事故,发现安全隐患立即通知甲方处理。
52乙方施工人员每天作业前,必须对自己施工的部位进行仔细的安全检查,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无能力整改的,必须及时通知甲方进行整改,未整改前私自动工造成的一切事故和损失,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乙方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指令,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安全标准的材料、设备。
53发生安全事故甲方将查明原因,实行谁违章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直接责任人。54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严禁光脚、穿拖鞋或硬底鞋上班,严禁在龙门架或塔吊下逗留,25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注意避免高压触电事故;不得酗酒,更不得酒后作业,施工现场严禁打闹和嬉戏,以上如有违反者,前者罚款每人次20元,后者罚款每人次50元(组织领导加倍处罚)。如由于乙方人员违章作业与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造成的安全事故,全部的责任与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55工地严禁使用碘钨灯及大功率电灯取暖、烤物,严禁使用自制的热水器或电炉烧水,违者每次罚款200元;班组要到统一安排的食堂就餐,不得在工地自开炉灶,更不得用工地上的材料生火做饭、取暖、烤物,违者按每次500元处以罚款。屡教不改者,罚款2000元。56工伤处理:⑴凡工伤休假3天(包括3天)以内的工资、300元以内的工伤药费由事故责任人或责任班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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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工伤休假410天的工资,3011000元以内的工伤药费,由工地负担50%,事故责
任人或责任班组负担30%,事故人所在班组负担20%。
⑶非违章工伤事故,工伤休假10天以上,100元以上医药费、治疗费等由甲方按国
家劳动保护条例、政策一次性处理,乙方不得聚众闹事、无理取闹,阻碍事故的调查与处
理。如乙方发生聚众闹事、无理取闹,影响事故调查以及其它班组的施工进度,甲方有权
终止本合同,乙方工资按乙方已完工程量的80%结算工程款,并清退出工地。
⑷工伤住院期间的工资以22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