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为先,孝为廉之基”这一话题。既要有“家孝”,更要有“大孝”。以拳拳“家孝”行孝道,孝父母长辈;以无疆“大孝”守廉洁。
对父母长辈的孝是“小孝”。对父母不孝者,忘却了父母的养育之恩和谆谆教诲,利令智昏,违纪违法,最终会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龚新智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还有四川交通厅原副厅长郑道访有一年春节回家探亲,上门进贡者络绎不绝,其母寝食难安。她连夜步行追到郑道访在县城所住宾馆,把自己省下来的1000元钱交给儿子,叫儿子别收人家的钱。可惜,他把母亲的谆谆教诲当作耳边风,在贪污腐败的路上越走越远。最后被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其母得知这一悲惨结局,老人的精神瞬间崩溃,被活活气死。如果郑道访是个孝顺的儿子,他就能用心听从母亲的劝告,便会廉洁自律,决不至于忘乎所以,最后不但把自己送上了不归路,也把母亲活活气死。
孔子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至始也。立身行道,扬名於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行孝尽孝的开始就是要孝顺父母,长大成人就要忠于国家、人民,最终就是要对他人和社会有所贡献,能实现自己应有的人生价值。
f对人民和百姓的孝是“大孝”。人民群众是力量源泉、生存之本,背离了人民群众,滥用权力,注定要被人民所唾弃。我们的道德始祖舜,就把百姓当作自己的衣食父母。舜多次到全国各地巡狩,体察民情,处理政务。舜一生以关心民生为己任,直到晚年仍然风尘仆仆,南巡百越体察民情,“舜勤民事而野死”《国语鲁语上》,最后“崩于苍梧,葬于苍梧之野”的九嶷山。然而,我们有的领导干部不仅不关心群众的冷暖疾苦,甚至大肆贪污受贿,损害群众利益。还有的贪官把党和人民赋予他的权力当作积聚不义之财的工具,当作移居海外的资本。心中所思所想就是升官发财,把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抛之九霄云外。
一些人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要么认为“孝”可有可无、可轻可重;要么认为“孝”就是在物质上满足父母长辈的需求,让他们过上“人上人”的生活;要么认为“孝”与“廉”无关,做官与做人是两回事。有少数党的干部,忘记党的根本宗旨,私心膨张,欲壑难填,把父母的教海、叮嘱当成耳旁风,一意孤行,不择手段,巧取豪夺,贪赃枉法,腐化堕落,最终也成了不孝之子。
如果一个人缺失了“孝”这个做人的基准,冲破了这个道德的底线,就会不知廉耻,就不孝顺父母,不珍惜自己的生活和工作。尤其在当下这个经济高速增长、物质快速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