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基层基础建造工作意见
委属各单位: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信访条例》,扎实开展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信访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委信访工作实际,现就加强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加强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单位信访工作职责,提高基层处理和化解信访问题的能力,从基层、从源头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二、工作目标和要求实行信访工作党政领导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要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
f人员为成员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一把手”对单位的信访工作负总责,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信访工作的党政领导具体负责,是信访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其他领导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信访问题。党政主要领导要定期研究部署信访工作,亲自处理重大信访问题,对上级机关立案交办的信访案件亲自督查督办。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建立健全每半个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落实包案措施,确保化解在当地。特别是在政治敏感时期及重大活动前,各单位要组织力量进行集中排查,对排查出来的不稳定因素提前介入、做好工作,并及时报告委信访领导小组。对重大集体上访,特别是去市、赴省、进京的集体上访和异常访,各单位要向委信访领导小组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并及时报告后续处理情况。对上级领导批示和上级机关立案交办的信访案件,办理结果须报委党政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核、签发。委信访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对重要信访案件、上级机关交办的信
f访案件和集体上访、越级上访以及疑难信访案件的办理情况进行督查督办,督促相关单位在规定的办理时间内查结上报。完善领导干部协调处理信访事项制度和领导包案制度。属于各单位职责权限范围内的信访问题,各单位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同时,委确定具体包案领导,包案领导对所包案的信访问题,承担包接待、包协调、包处理、包稳控的责任。不断深化领导干部下访、约访、接访工作。委党政主要领导要定期接待群众来访。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接访工作,对群众集体上访,特别是带有群体性事件性质的集体上访和重大集体上访,党政领导要及时到现场接待处理;对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