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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压力容器设计审批人员考核答疑
第一部分一、理论考试要求:1.应熟悉压力容器设计相关的基本基础知识,包括容器介质、材料、结构、力学基础、设计计算方法、热处理、腐蚀、焊接、无损检测等;CAD制图及相关计算(本次不考)。2.应熟练掌握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法规、规定及有关文件:3.应熟练掌握压力容器设计相关的标准、规范并及时掌握压力容器行业相关的标准信息。4.能够正确解决压力容器设计、制造中常见的实际工程问题;
二、闭卷考核范围: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基础知识2、压力容器基础知识:介质特性、金属学和压力容器材料上述两部分是第一天和第二天的课程。3、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基础知识(总则)4、GB150基础知识(13章)5、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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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二部分答疑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内容1、特种设备的定义: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2、压力容器定义: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等。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指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依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它包括由国务院制定和发布的以及由国务院各主管部门制定,经国务院批准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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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条例属于行政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条例作为行政法规,可设定行政许可31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行政许可的四个特征分别为:它是行政机关的管理性行政行为;它是对社会实施的外部管理行为;它是依申请产生的行为;它是准予相对人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条例作为行政法规,可设定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第十条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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