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湖北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第一条总则为健全湖北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国家财产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我省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公司及其子公司投资的工程涉及到的建设、设
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并对安全生产承担相应责任。第三条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服从安全管理,严守安全规章,做到安全生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第四条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和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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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部门、行业主管部
门、公司和湖北交投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对安全生产实行安全监管,各有关单位都必须自觉接受监督检查,严格遵守和执行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文件。各单位要按有关规定设立安全生产基金,做到专款专用。第六条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目标管理,与公司年度考核、
人事考评和薪酬奖惩相结合。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是:(一)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力争零死亡。(二)无较大责任事故。(三)无重大安全隐患。(四)不得因施工对周边环境、建筑、设施等造成破坏。(五)无刑事案件发生。第二章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公司建设运营部负责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工作,组织并参与安全生产的检查和考核工作。第八条湖北交投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下简称“中
心”)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定期发布安全生产评价报告,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处理,落实安全生产缺陷整改。r